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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行业的转型呼唤立法者的关注和思考|阿基米德传媒七周年

7年来,阿基米德传媒不断探寻媒体深度融合之路,从智能音频技术到热点内容场景分发;从“不止于听”的跨界探索到声音实体空间延展……媒体环境在快速变化,用户需求在不断刷新,我们对传播的认识也在不断更新……近期,我将请我们的小伙伴们从各自不同视角来诠释自己的看法。

今天,我们给大家分享到的是阿基米德传媒法务总监刘萍带来的文章:《媒体行业的转型呼唤立法者的关注和思考》。

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升级,我国网络版权产业市场规模逐年扩大,年增速基本保持在20%以上,并于2020年市场规模首次突破10万亿元。市场对版权商业的重视和认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从腾讯音乐与网易云音乐发起的对音乐版权市场的独家授权之争,到视觉中国用一张图片炸开了图片版权的“黑洞”,再到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内容平台公司都无一例外的曾经、正在经历的图片使用侵权投诉、音乐播放侵权投诉、字体使用侵权投诉......版权成为兵家必争之地。

授权需买,侵权应赔,身为法务从业人员,认同这是之于太阳东升西落一般的真理,维护版权具有天然的正义。但是站在行业产业发展的角度,却又时常陷入这样的沉思:传统广播转型的新时代,是制造版权壁垒将内容资源做成一门生意?还是要打破版权垄断建立合适的路径和渠道让优质内容资源能更好更广泛地传播为产业发声?用法律专业知识处理问题不难,恪守法律准则,泾渭分明,但用业务的思维去思考如何解决行业的版权困境却不易。

众所周知,近年来广播听众数量日趋萎缩,收入骤减,面对来自市场、 受众等多方面的诸多压力,面对凝心聚力的传播任务,媒体融合转型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如何加快从传统媒体向融媒体转型,抢占互联网新阵地,确保自己在互联网时代不被边缘化甚至消亡,成为当今广电媒体发展的核心命题,处于困境下的广播行业亟待建立新秩序。

在这样的背景下,包括阿基米德传媒在内的一批探路者应运而生。作为在广播音频领域深耕了七年的内容平台,这七年来我们历经过很多次艰难的版权谈判。所谓“艰难”,在于我们希望探索全新的版权合作模式,抛开以往零和博弈的“钱”“权”交易,构建成惠泽广电行业相关利益方的多方共赢机制,并期望通过这一机制,引入广播行业内外优质的内容资源,让新模式下的版权合作为广播行业降本增效。然而要达成这一共识却极为艰难。

在对广播资源盘活使用时,我们时常有这样的无力感:广播拥有国内最专业的主播和最优质的节目资源,但是这些广播音频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却享受不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进行确权和交易时困难重重。同时在面向互联网转型时,尽管广播传播方式变得越来越多样化,传统广播与互联网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但传统广播享有的一些权利如广播组织播放作品的法定许可制度却不能延伸到互联网。此类种种,都是融合转型中面对的难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既需要行业从业者不断修正自我认知,也需要国家从法律政策上对广播行业以及肩负传统媒体转型使命的新媒体企业有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从立法层面给予广播音频节目以“作品”待遇加以保护,并认可融媒体转型新媒体与传统广播同等的法律地位,建立保护产业的纠错机制,以应对业态发展与现行法律的冲突。如美国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设立的“避风港规则”的立法意图便值得借鉴:在互联网蓬勃发展时,释放一个纠错机制,不是通过法律对网络服务者提供特殊保护,而是给新兴的产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

行业的每次变革和发展,都会引起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广电媒体行业的发展同样呼唤立法者和监管部门的关注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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